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3-07-09 来源: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:6418 次 【
打印】
群众体育为体育的主要组成部分。群众体育是除竞技体育之外的包括学校体育在内的整个体育运动,是指以社会全体成员为对象,以增强体质、丰富余暇生活、调节社会情感为目的,形式多样的体育运动。群众体育关系到人民体质的增强、健康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,是现代社会文明、健康、科学的重要标志之一。
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和“全民健身日”的设立,我国群众体育事业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。为了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,推动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,特举办“我与体育” 全国群众体育主题摄影展。
一、组织机构:
主办单位:《人民摄影》报社
宁波市体育局
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(体育局)
执行承办:宁波市摄影家协会、北仑摄影家协会、北仑区文化馆
二、征稿主题:
展现新时期我国人民在群众体育活动中的风采形象,反映群众体育场所设施的风貌境况。
三、展项设置:
金牌收藏作品3幅 每幅稿酬5000元人民币
银牌收藏作品5幅 每幅稿酬2000元人民币
铜牌收藏作品10幅 每幅稿酬1000元人民币
入围收藏作品80幅 每幅稿酬300元人民币
(每位作者可以多幅作品入选,但在金、银、铜牌奖项中不重复获奖。稿酬为税前金额。)
四、征稿细则:
1、送展作品体裁不限,鼓励风格独特、个性鲜明、富有时代感的作品。要求真实记录类作品,拒绝任何修改影像本质构成的作品。
2、每位作者送选作品数量不限,参展作品一律放大至10英寸照片,方片要求为8×8英寸,宽幅照片短边边长约为8英寸,作品请勿装裱。入选者请配合调用原始图片。
3、每幅作品背后须粘贴“参展表”,并请详细填写 “参展表”,此表复制有效。
4、主办方将精选部分入展作品刊登在《人民摄影》报上,并向所有入选者颁发入展证书。
5、本大展不收参展费,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。
6、所有入选作品,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在杂志、网站、展览和出版画册时使用,不再另付稿酬;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,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任何权利。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,由作者承担。
7、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,凡投稿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五、活动时间:
1、征稿时间:2013年7月—2013年11月30日
2、评选时间:2013年12月,由主办方指定专家评委组对作品进行评选。
3、展览时间:2014年4月作品展在宁波展出。
六、投稿地址:
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中河路38号
北仑摄影家协会“我与体育”组委会
邮编:315800 咨询电话:0574-55223015 黄欢
“我与体育” 全国群众体育主题摄影展参展表(复制有效) |
姓 名 | | 电话及手机 | |
通信地址 | | 邮政编码 | |
作品名称 | 拍摄时间、地点及内容 |
| |